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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议会书记员官复原职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PARADISEBIRD    时间: 2018-4-20 16:49
标题: 议会书记员官复原职
2018年4月16日

    上周五,国家法院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推翻了领导人特别审判庭(Leadership Tribunal) 2015年做出的将议会书记员维拉·科尼沃若(Vela Konivero)解职的决定。
    首席大法官萨拉莫·印加(SalamoInjia)爵士命令取消科尼沃若的停职令,并立即恢复他的书记员一职。
       2015年,由德里克·哈特肖恩(Derek Hartshorn)法官、已故的马丁·伊邦(Martin Ipang)法官和基纳·博纳(Kina Bona)法官组成的领导人特别审判庭发现科尼沃若在职期间有不当行为,并建议根据针对他的四项指控中的三项将其解职。
    但是,科尼沃若提交了司法审查,寻求推翻这一决定。
    他认为,这些指控属于失职(misconduct),而不是品行不端(misbehaviour),这不属于领导守则(Leadership Code)的管辖范畴,因为这些指控属于犯罪性质,是严重的失职行为。
    科尼沃若还争辩说,领导人特别审判庭错误地拒绝了其他重要的程序,例如案件移交过程中没有附上理由说明,国家执行委员会(NEC)错误地聘请了检察官来促成此事,审判庭错误地允许他出庭进行起诉等等。
    主持司法审查的萨拉莫爵士上周五发现,在被调查小组调查之前科尼沃若没有被给予听取指控的机会和权力。萨拉莫爵士说,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摘要后来交给被告,被告被要求辞职或面临纪律处分。
    首席大法官认为这违反了程序,发现整个过程因这个错误而无效。
    萨拉莫爵士说,由于上述原因,移交过程中出现了重大错误,审判庭错误地驳回了科尼沃若关于此问题的论点。
    他下令批准对法庭裁决进行审查的申请。他补充说,法庭对有罪和施加惩罚的决定都被撤销了。
    萨拉莫爵士还下令暂缓申请,并立即恢复申请人的职务,内阁可以自由采取法律手段提供其他补救措施,例如民事诉讼甚至是刑事诉讼,申请人认为该程序本质上就是犯罪行为。
    政府被命令支付科尼沃若的诉讼费用。
    与此同时,在上周五法院判决后不久,科尼沃若据称强行闯入议会,换了锁并扣押车辆,这是非常不专业的。
    据议会消息人士透露,科尼沃若强行闯入议会,并指示工作人员更换国会代理书记员卡拉·奥法(Kala Aufa)及其副手巴兹尔·坎布利亚根(Basil Kambuliagen)的锁,以阻止他们进入办公室。
    奥法和坎布利亚根说,他们不了解这个问题,因为该事件发生在周末(周六早上)。
    消息人士称,科尼沃若还扣留了议会安全部门负责人肯尼斯·胡门(Kenneth Humeu)的公务车辆,并且被认为已将这些车辆交给了一名被停职的军官,他在复职12小时内还做出了许多其他决定,但都没有告知乔布·波马特(Job Pomat)议长。
    议长没有发表评论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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