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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接收抢劫来的赃款被判刑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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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3 13:50:0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上周四一名男子因接收武装抢劫来的赃款被法庭判刑11年并伴有苦役。

该男子所接收的赃款是马来西亚五月银行2013年被武装劫去的600万现金中的一部分。

这名男子名叫瑞基.安蒂欧,36岁,东高地省凯南图地区亚巴比村人。法庭针对对他的指控进行了法庭辩论,并最终宣判。法官将他的刑期减去被收押候审的11个月,以及部分适用缓刑的时间,实际他将在波玛纳监狱服刑6年11个月。

他的3000基那保释金也被充公,法庭认为保释金属于赃款的一部分。

2013年10月4号,劫案发生的时候,安蒂欧当时在莫尔斯比。抢劫团伙中的一名成员要求他帮助提供交通。他先帮助这名劫犯将部分赃款转移到了盖莱户区的一户人家,然后将这名劫犯送到了中央省柏瑞纳地区的纳布阿芭卡村。

2013年10月17号,安蒂欧被捕。警察在他的车中发现了12.5万基那的现金,随后在盖来户起获了装有45.8万基那现金的铁皮箱。

其余530多万赃款至今下落不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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