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16号国家紧急状态令 
 国家首都特区和西部省已确认出现COVID-19病例        本人,紧急状态管控官大卫·曼宁,凭借《2020年紧急状态(总则)(COVID 19)法》及其他紧急情况法例,现发出以下紧急状态令,并立即执行:1.本紧急状态令规定的措施适用于国家首都特区、中央省和西部省,但命令中另有规定的除外,紧急状态管控官已正式确认在上述特区和省份出现COVID-19阳性病例。
 2.在每日晚上8时至第二天上午6时,任何人不得离开其住所,除非:
 a、寻求紧急医疗救助;
 b、紧急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火灾);和
 c、附表1所列的获豁免人士。
 3.严禁一切形式的聚集,下列场所除外:附表2所列市场、超市、加油站、海港、机场、旅馆、银行、药房、诊所和可继续营业的有交易许可证的商店。
 4.餐厅可以继续营业,但只能供应食品和不含酒精的饮料的外卖。
 5.传统的聚集仅限于4人或4人以下。
 6.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社交距离要求,以及践行安全和卫生常识。7.本命令要求,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以4人以上的团体聚集。
 8.禁止一切形式的公共交通工具(包括出租车)通行。
 9.允许私人交通,包括旅馆和保安公司的通勤。
 10.禁止销售和购买酒类。
 11.禁止公开饮酒。
 12.禁止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内航班,但经紧急状态管控官或其代表书面批准的除外。第7号紧急命令第22及23款现予撤销。
 13.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的场馆必须全部或部分关闭:
 a、赌博活动和服务;
 b、夜总会和酒吧活动及服务;
 c、体育赛事、体育俱乐部和出售门票给观众观看体育比赛、音乐或文化活动的场馆;
 d、宗教仪式,包括教堂。
 14.以前的所有紧急命令继续适用,除非本紧急命令另有规定。15.确实无法遵守本紧急命令,应向授权官员或省警察指挥官报告。
 16.根据《紧急状态法》经紧急状态管控官委任的任何获授权人员,须贯彻及强制执行本紧急状态令。
 17.本紧急命令自2020年4月16日晚上8时起生效,并适用至4月30日晚上11时59分止,除非紧急状态管控官予以延长。
 
 大卫.曼宁(David Manning)
 MBE,DPS,QPM紧急状态管控官第16号国家紧急状态令
 
 附表1下列值班人员:
 •警务人员;
 •国防军人员(及其承包商);
 •飞行机组人员、货运车辆机组人员、船只机组人员、飞行工程师和技术机组人员;
 •有执照的保安公司----仅限于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;
 •必要的公务人员;
 •从事COVID-19响应工作的人员;
 •健康工作者或协助提供健康服务的人员;
 •应急人员和支持帮手;
 •持有外交旅行证件或护照的外交人员;
 •联合国人员;
 •世界卫生组织人员;和
 •应急控制员不时授权的其他必要服务提供商。
 
 附表2-市场•西部省的所有市场可继续开放。
 •中央省的所有市场可继续开放。
 •所有路边市场可继续开放,但每个档位在同一时间内不得超过四人。
 •Gordons市场
 •Tai Kone市场
 •9英里市场
 •Gerehu市场
 •Waigani市场
 •Koki市场
 •Koki鱼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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