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7日 THOMSON ZHANG译
传销组织者被警告参与这种非法活动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基纳。 投资促进局公司注册部门(Investment Promotion Authority Register of Companies)秘书达芙妮·克罗亚(Daphne Kroya)表示,这种非法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可以起诉传销组织者。巴新银行主管罗伊·巴卡尼(Loi Bakani)昨天呼吁传销活动参与者“停止向传销组织者交钱”,并敦促警察和执法机构对传销受害者提出的投诉采取行动。 昨天,一家在投资促进局(IPA)注册过的公司被指控参与了此类诈骗活动后,克罗亚发出警告。 投资促进局的记录显示,该公司邮政地址位于戈罗卡,但其驻地和办公室却位于莱城。据称,该公司所有者在2012年引诱人们购买股票,以便从东部高地省发现的钻石和金块的海外销售中获取收益。从那时起,传销受害者们就一直在集资支持此类活动。 克罗亚证实,该公司在投资促进局注册为人道主义援助公司。“该公司犯了很严重的罪行 - 如果这些指控属实。”她说。“它注册为一个人道主义公司,却做着传销骗人的勾当。”她表示,如果这些指控属实,公司的每一个董事都将被处以每年1万基纳的罚款,具体数额由公司运营年数确定。 “如果没有缴纳罚款,他们将可能被判刑多年 - 取决于公司经营的年数以及非法活动的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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