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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11月1日起,再干这8件事就是犯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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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0-19 09:18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来源:人民网(人民网官微策划制作)

刑法修正案(九)11月1日起施行,这些行为将入罪:

①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;

②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;

③幼师虐待小朋友;

④用微信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;

⑤辱骂、威胁法官;

⑥撒泼耍赖打警察;

⑦医闹维护权益;

⑧私藏恐怖主义禁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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